堆放于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葛岙水库库区内的砂石料公开拍卖公告
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及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同意备案,受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尚田街道葛岙水库库区内砂石料[项目编号:FH-CQ(2022)-066X] 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堆放于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葛岙水库库区内砂石料指定堆放场地,主要为砂卵石,数量约为95619.2立方,起拍价764.9536万元(含税),保证金30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拍卖方式
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拍卖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报名办法
1.公告时间:2022年7月13日16时起至2022年8月10日16时30分止。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四楼432办公室)。
4.拍卖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对公账户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支行
开户账号:231000003436009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拍卖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6.疫情防控期间,竞买人在报名或参加竞买会时须佩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等防控要求;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受理并谢绝进入竞买会现场(竞买人应适时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要求(http://www.fh.gov.cn/col/col1229023340/index.html),如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新冠疫苗接种等证明,建议竞买人提前做好准备,如果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2年8月11月14时30分;
2.拍卖地点: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 )进行。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人应自行实地踏勘,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数量评估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须根据标的状况,自行负责办理好相关清运手续。买受人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等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安全、环保等涉及的周边关系。
3.装车清运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清运完所有砂石料(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除外)。
4.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手续后,必须在40天内自行组织对标的物的提取、装运完毕。每逾期1日,买受人需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的1%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逾期提取装运标的物而产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按照本拍卖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搬运后,拍卖人收到委托人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
5.标的交接方案: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在双方充分对接协调后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到指定实施范围内运输,且运输线路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安全,清运过程中的中转场地及相关政策处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574-88599053
2.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89294292
3.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74-88599837
4.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18069070785
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