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城东街道原温岭市现代晶体有限公司 等三家收储企业厂区的地面建筑物拆除权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时在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温岭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楼会议厅对原温岭市现代晶体有限公司(局部)、原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和温岭市市容环卫管理处三家收储企业厂区的地面建筑物拆除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概况:
位于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大道北侧原温岭市现代晶体有限公司(局部,厂区东侧部分厂房)、百丈南路95号的原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曙光东路570号的温岭市市容环卫管理处等三家收储企业厂区拆除红线内(拆除红线图附后)现存的地面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8069.32㎡的建筑物拆除权。
该拆除权整体拍卖,起拍价98.80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二、竞买人资质:
竞买人须为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叁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
三、拍卖方式:
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四、报名时间及展示时间、地点:
报名和展示同步进行,自2023年11月27日起到11月28日下午4:30时止(工作时间),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现场。
五、竞买办法:
1. 意向竞买者请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内 (户名: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3901120009200112066),并持相关资料到温岭市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9楼988室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拍卖会资料。
2. 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公章及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应提供经单位所在地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报名。
3. 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其他事项说明:
1. 拟拆除建筑物不包含下列财产物资:
1.1 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大道北侧原温岭市现代晶体有限公司厂区大门入口通道西侧的门卫室和宿舍楼(具体详见拆除红线图);
1.2 拆除红线图L区块、M区块以及市容环卫管理处区块周边的全部围墙;
1.3 拆除红线内的全部水泥地面(包括厂区道路水泥地面、场地水泥地面、建筑物室内的水泥地面):
1.4 拆除红线内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地下建筑结构(包括建筑物圈梁基础部分)。
2. 除上述不包含在内的财产物资外,其它拆除红线内在交付时存在的地面建筑物、附属设施等均需要拆除,包括树木绿化迁移;具体数量及状况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如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有出入的,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
3. 拆除验收标准:拍卖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并清空标的范围内全部应拆除的建筑物、相关设施设备及地面树木绿化;但不得开挖全部水泥地面(包括厂区道路水泥地面、场地水泥地面、建筑物室内的水泥地面);不得开挖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地下建筑结构(包括建筑物圈梁基础部分);拆除并清空后要求保持场地平整,须达到政府验收标准。
4.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书面交付通知书为准,买受人接到书面通知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
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更名(以报名时为准)或将拍卖标的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6. 建筑物拆除后的可利用材料归买受人所有。
七、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13858672811 13858666172
网站:http://www.judepm.com
微信公众号:“聚得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