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经济开发区尚桥园区16-2号地块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服务中心”)受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同意备案,对奉化经济开发区尚桥园区16-2号地块项目产生的土石方[项目编号:FH-CQ(2024)-009X]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为奉化经济开发区尚桥园区16-2号地块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方量共1084362.61立方米(如数量有变化,则以实际移交的数量为准)。其中素填土71379.47立方米、含砾粉质黏土684018.94立方米、黏土131479.50立方米、含砾砂粉质黏土182850.25立方米、粉质黏土14634.45立方米。挂牌转让起始价108.4363万元,交易保证金10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6时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支行
开户账号:201000316709465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交易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4年04月29日10时整;
2.竞买地点: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三 )进行。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人可自行实地踏勘,也可联系拍卖公司咨询看样事宜,由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联系人:鲍先生,电话:18069070785)。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数量评估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竞买标的为奉化经济开发区尚桥园区16-2号地块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数量由2024年03月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24-NDDJ-CH-09的《奉化经济开发区尚桥园区16-2号地块项目土石方测算报告》中的描述为基础,如内在质量有瑕疵,则以实际现场堆放的土石方现状为准。土石方主要为素填土、含砾粉质黏土、黏土、含砾砂粉质黏土和粉质黏土构成。经宁波文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价值108.4363元。
3.买受人须根据标的状况,自行负责办理好相关清运手续。买受人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等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安全、环保等涉及的周边关系。
4.装车清运时限:《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清运完所有土石方,采用即挖即运方式,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买受人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经转让单位申请延期,经转让单位同意,才可延期。
5.拍卖成交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成交价10%)并办理竞买标的移交手续。
6.买受人办理竞买标的移交手续后,必须自行组织对标的的提取、装运完毕。每逾期1日,买受人需向转让单位支付成交价的1%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逾期提取装运标的而产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按照本竞买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搬运后,转让单位复测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
7.标的交接方案:由转让单位通知买受人,在双方充分对接协调后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到指定实施范围内运输,且运输线路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安全,清运过程中的中转场地及相关政策处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裘先生 电话:0574-59515535
2.监管单位: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574-89294292
3.交易平台: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74-88958283
4.拍卖公司: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18069070785
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