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莼湖街道西谢村九峰山水库不稳定斜坡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开挖土石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一、竞买标的
奉化区莼湖街道西谢村九峰山水库不稳定斜坡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开挖土石方,处置方量为29885.85立方米,其中石料(中风化凝灰岩)1964.41立方米,宕渣(强风化凝灰岩)4022.06立方米,土层(土层及全风化凝灰岩)23899.38立方米。
该标的位于奉化区莼湖街道西谢村九峰山水库不稳定斜坡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东侧整个开挖区,面积6197.68平方米,开挖最高标高约+70.0m,最低至标高+45.0m;中风化凝灰岩圈定为石料;强风化凝灰岩圈定为宕渣;第四系地层及全风化凝灰岩均为土层。具体根据2024年11月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奉化区莼湖街道西谢村九峰山水库不稳定斜坡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交易量估算报告》为准。评估价值由浙江信驰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市奉化区祥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奉化莼湖街道西谢村九峰山水库不稳定斜坡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开挖的土石方价值评估报告》(浙信驰评报字(2024)第 Z0078 号)为准,评估价值即挂牌起始价仅为土石方本身价值,不含土石方的上车费和运费。
标的物数量数据为理论测算数据,标的物具有数量、质量上的不确定性。在竞买前竞买人须认真仔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和质量上的各项风险。本次竞价以实物现状为准,如实际数量不足公开处置方量时,成交款不作退补。
挂牌转让起始价50.8059万元,交易保证金25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16时30分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支行
开户账号:201000316709465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交易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5年6月13日10时;
2.竞买地点: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进行。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人可自行实地踏勘,也可联系拍卖公司咨询看样事宜,由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联系人:鲍先生,电话:18069070785)。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勘察、测算、分析论证、评估等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赔偿或拒绝成交,否则作违约处理,竞买人未看样的责任自负。
2.竞买人需提前查看现场装运情况后,根据运输情况安排货运车辆进行运载,若由于买受人违规运输所造成的的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运行装运过程中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等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安全、环保等涉及的周边关系。
3.标的交接方案及清运时限:买受人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买受人需在15日历天内到指定的临时堆放点实施运输、提货,并完成清运工作。具体的装运、运输实施方案与项目施工方提前协商确认并报备转让单位及涉及的相关单位。清运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装车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搬运、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状况和风险。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买受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转让单位申请延期,经转让单位同意,才可延期。
4.转让单位与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成交价10%)并办理竞买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办理竞买标的移交手续后,必须自行组织对标的的提取、装运完毕。买受人无故不接受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土石方5天以上(含5天)的,转让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资产交易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货款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买受人还需承担转让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买受人按照本竞买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搬运后,转让单位复测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卓先生 电话:0574-88734085
2.交易平台: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88958283
3.拍卖公司: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18069070785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莼湖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