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公路拆除后的路灯以及交安杆件等废旧物资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服务中心”)受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委托,经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同意备案,对废旧公路拆除后的路灯以及交安杆件等废旧物资[项目编号:FH-CQ(2025)-020X]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一批废旧物资,分别堆放于奉化区溪口镇桃子临时交易市场及老菜场两处场地,具体包含奉桐线、大沙线废旧公路拆除后的路灯以及交安杆件等废旧物资,其中废钢铁约67.5吨,单价1950元/吨;废铝约1.62吨,单价15000元/吨,重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挂牌转让起始价15.5925万元,交易保证金2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6时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开户账号:86031110001663805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交易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时;
2.竞买地点: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进行。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人可自行实地踏勘,也可联系拍卖公司咨询看样事宜,由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069070785)。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数量评估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物资,数量与品种、质地等以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单位及产权服务中心不保证零部件缺失及标的物能否二次使用的风险,竞买人须在看样期间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物的价值进行正确估计,转让单位及产权服务中心对其市场价值、使用价值、品质好坏、数量的缺失均不作保证。转让单位及产权服务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现状中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未看样的责任自负。
3.买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抵成交款,买受人须在结果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产权服务中心组织签署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并向转让单位支付履约保证金2万元后,方可办理移交。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对标的物的提取、装运完毕。每逾期1日,买受人需向转让单位支付成交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逾期提取装运标的物而产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办理转让标的物移交时,按转让成交总价折算成新单价后,以实际过磅称重的重量进行结算,若实际移交重量超出预估重量的,买受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补交成交款,成交款直接支付至转让单位指定账户中。买受人按照本竞买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物搬运后,转让单位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
4.移交方式:标的移交前,买受人需将装运车辆牌照、运输路线等信息报送至转让单位进行备案,在转让单位指定地点(江口街道)进行裸车称重、记录后方可进场作业。作业过程中须服从场地内工作人员引导,只可对指定标的进行拆卸、装车,不得私装、私运场地内其他物品,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且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不同材质的标的必须分别装车,不得混装,若发现有标的混装情况,买受人将承担赔偿责任,且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标的中若含有无价值物(如水泥、泥土、塑料、木料等),买受人需自行拆解、分离,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所涉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得将无价值物、垃圾等遗留在现场,否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标的装车后,买受人将标的运输至转让单位指定地点(江口街道),经工作人员进行再次称重,并记录重量、材质、车牌号等信息,买受人及转让单位签字确认记录信息后车辆方可离场。标的拆卸、装车、运输过程中,若对场地周边及运输沿途第三方(其他商户、住户、行人)的财产、建筑物、公共设施等造成损坏、损毁的,一切赔偿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拆卸、装车、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工费、运输费、停车费、材料费等所有费用及相关责任(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74-889285347
2.交易平台: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88958283
3.拍卖公司: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069070785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