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开源路东侧工业地块土石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服务中心”)受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委托,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同意备案,对宁波市奉化开源路东侧工业地块土石方[项目编号:FH-CQ(2026)-004X]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宁波市奉化开源路东侧工业地块土石方,公开处置合计方量约26088.4m³,其中素填土约25160.67m³、砾砂质粉质粘土约927.73m³。成分、数量依据源自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奉化区开源路东侧工业地块土石方测算报告》,如有变化,则以实际移交的数量为准。评估价值由宁波环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环城评报字[2026]第002号)为准。

标的物数量数据为理论测算数据,标的物具有数量、质量上的不确定性。在竞买前竞买人须认真仔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和质量上的各项风险。本次竞价以实物现状为准,如实际数量不足公开处置方量时,成交款不作退补。

挂牌转让起始价15.2819万元,交易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3日起至2026年04月13日16时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6年03月16日-2026年04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开户账号:86031110001663805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交易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6年04月14日10时;

2.竞买地点: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进行。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人可自行实地踏勘,也可联系拍卖公司咨询看样事宜,由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069070785)。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勘察、测算、分析论证、评估等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赔偿或拒绝成交,否则作违约处理,竞买人未看样的责任自负。

2.买受人仅可在转让单位确认的范围内规范清运,不得偷挖偷采偷运,若有发现违规清运、偷运,转让单位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在土石方清运过程中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等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安全、环保等涉及的周边关系。

3.标的交接方案及清运时限:买受人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情况进行清运,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买受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经转让单位申请延期,经转让单位同意,方可延期,买受人无故不接受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土石方5天以上(含5天)的,转让单位有权要求买受人停工,并有权单方面终止《资产交易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货款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买受人还需承担转让单位的一切经济损失。清运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土石方清运费、装车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清运、装运、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状况和风险。

4.买受人需清运指定场地范围内所有土石方,不得拒绝清运无价值物或建筑垃圾等,清运完成后需确保场地内无遗留物,否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竞买成交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并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买受人按照本竞买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搬运后,转让单位复测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74-87357761 

2.交易平台: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88958283

3.拍卖公司: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069070785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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