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纸碗等两批罚没废旧物资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服务中心”)受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委托,经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同意备案,对轮胎、纸碗等两批罚没废旧物资[项目编号:FH-CQ(2026)-016X] 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1、堆放于奉化区莼湖街道指定地点内的罚没轮胎、损坏车头等一批废旧物资(具体数量详见后附清单),公开挂牌转让起始价67640元,交易保证金2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

2、堆放于奉化区莼湖街道指定地点内的罚没纸碗一批,数量约8781.63kg,公开挂牌转让起始价5269元,交易保证金1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6日起至2026年07月15日16时30分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6年06月17日-2026年0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账号:86031110001663805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交易保证金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6年07月16日10时15分;

2.竞买地点: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进行。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人可自行实地踏勘,也可联系拍卖公司咨询看样事宜,由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069070785)。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数量评估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为两批废旧物资,数量与品种、质地等以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单位及产权服务中心不保证零部件缺失及标的物能否二次使用的风险,竞买人须在看样期间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物的价值进行正确估计,转让单位及产权服务中心对其市场价值、使用价值、品质好坏、数量的缺失均不做保证。转让单位及产权服务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现状中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未看样的责任自负。

3.买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抵成交款,买受人须在结果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产权服务中心组织签署合同,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并向转让单位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方可办理移交。

4.移交方式:受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对标的物的提取、装运完毕。每逾期1日,买受人需向转让单位支付成交价的0.1%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逾期提取装运标的物而产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按照本竞买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物搬运后,转让单位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买受人在装车、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工费、运输费、停车费、材料费等所有费用及相关责任(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667877986

2.交易平台: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4-88958283

3.拍卖公司: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069070785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奉化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聚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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